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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千零一十五 嫡长子 (2 / 4)_

        皇帝意识到了前明宗室制度对前明带来了什么样的危害,所以决定不允许皇室离开京城,不允许皇室多出第五个王,不允许皇室子弟混吃等死,不允许皇室子弟犯罪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此作为对皇室的限制不可谓不大,简直堪比前宋,而且比前宋更加严厉。

        皇族都做出了这样的态度,底下的勋臣们自然不好意思对皇帝要求世封待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萧如薰下令,各勋贵家族子弟仿照皇室的例子,只有一个孩子能继承父亲的爵位,每代降一等,按照公侯伯子男的顺序下降,若是公爵,五代之后没有立功就成为白身,若是男爵,一代以后没有立功就成为白身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继承爵位的子弟之外,剩下子弟的没有爵位,只能承荫入官身,全部按照这样的规矩进行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继承的子弟是什么人,立长还是立贤,萧如薰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思考。

        皇族内部的事情,因为是皇帝可以控制的,尤其是三个亲王的传承,于国家没有大碍,萧如薰说用孩子的优秀程度来判断,那就这样判断好了,反正三个亲王也没有权力,他们的传承没什么所谓。

        更关键的是,通过这种方式,萧如薰增强了皇帝对皇族的继承权的控制,并且通过此将皇族掌控在皇帝手里,使得旁系皇族永远不能威胁嫡系皇族的皇位传承,这是一种手段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皇帝和天下家庭之间,立长立贤的问题却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和家产的传承,于国而言十分重要,于家而言也十分重要。

        嫡长子继承制是为了确定一个名分,让嫡长子有天生的继承权,看起来是十分美好,可是自从周代礼崩乐坏之后,嫡长子继承制屡次被提及,却也屡次被破坏,嫡长子顺利继承家业帝位的,实在是不太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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