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 >
如果说后来,在法律明确禁止,资讯和报道也都已经足够普及的情况下,还是有人一头扎进传销,死不回头,甚至祸害亲友,江澈肯定不会有一丝一毫的触动。
但是眼前的情况,其实有点不一样。
市场经济摸索前行了四年,很多经营形式依然都还在接触、认识和判断的阶段,社会上五花八门的野路子,既是百花齐放,也是鱼龙混杂。
比如传销,此时就还没有在法律上被禁止,甚至它可以公然宣传、打广告,受表彰……
而在资讯缺乏,教育基础依然落后的情况下,很多人根本没办法凭自己有限的认知对此做出判断。
尤其对于那些本身生活在偏远地区,或者是刚来到沿海开放地区的人来说,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参与传销,是因为他们其实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的是什么。
他们兢兢业业,刻苦努力,掏空一切,还以为这就是下海,这就是做生意,甚至是做的进口大生意。
所以,这一时期的传销人员,固然有不少是咎由自取没错,但也有许多人,是真的受骗上当,失去了一切。
甚至其中有不少,是出来寻找“新的生路”的下岗员工,而他们赌上的,是前半生辛苦工作得到的最后那点买断金、遣散费。
“这难道不是诈骗吗?他们不能报警?”坐下来后,看过丑恶面相对较少的张卫雨问。
江澈摇了摇头,说:“经营合法,而且他们有合同。负责人又基本都不是大陆籍,赚了钱就转走,人也随时能走……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