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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怎样,我逃过一劫。江湖上最注重义气,那麽大的恩情,该怎麽回报?
勇哥说:「命只有一条,你当然要记住人家的好。以後的再说,总要请吃饭先。」
饭局未经事先约定,我在校门外等着,把他拐上车。
粗头负责开车,一路疾驰,目的地是石门水库最老字号的餐厅。
我心里盘算着,一鱼三吃铁定不够,究竟要几吃?
其实我也不在乎,重要的是跟什麽人一起吃,东西才会咽得下,而且更好吃。
譬如说,我很喜欢吃牛排,偏偏住在鸟不生蛋的小镇,连一家西餐厅都没有。
有时候,嘴吧馋到哭八夭,我只能跨上野狼猛催油,噗噗噗,一口气杀到桃园。
问题来了,我讨厌孤单,忘了从几时开始,身边渐渐聚拢一群弟兄,供我呼喝、供我驱使,就像「那个人」一样,无论走到哪里,威风八面,跩得懒葩可大了。
不过,人多口杂,有时会觉得他们实在吵Si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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